400余名大学生借“校园贷”不还成被告
Gabriella · 6 年前
关注 使用后续App可以关注该事件
民事案件 校园贷 个人征信
时间线
2018年上半年,南宁市受理多起“校园贷”借贷纠纷案件,400余名大学生涉拖欠不还成被告,而400余人中无人应诉,仅3名学生归还了拖欠的贷款。据悉,涉案大学生多用借来的贷款购买了高档手机,收到传票后他们成立了 QQ 群,并一致认为“校园贷是非法的高利贷,可以不用还”。
南国早报
weibo.com
什么样的贷款算“高利贷”?校园贷就等于高利贷吗?关于这点,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早有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最高人民法院
www.court.gov.cn
此外,近年来由于套路贷、校园贷、裸贷等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,引发全民热议。2018年3月,人大代表厉莉等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,有必要将“非法放贷”作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,在《刑法》分则中增设“非法放贷罪”,以防范金融风险,稳定社会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。目前该罪尚未增设,且无证据将南宁案件中的校园贷与“非法放贷”等同起来。
澎湃新闻
www.thepaper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