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度文库侵权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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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   侵权  

人物

百度文库

作家维权联盟

时间线

2011年,由磨铁图书公司总裁沈浩波发起,作家慕容雪村执笔,韩寒、郭敬明、贾平凹、麦家、刘心武、熊召政、当年明月、方舟子、李银河等50余位作家联合署名的一封公开信在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布。这是中国作家、出版商首次携手维权,声讨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百度。其旗下产品百度文库收录了许多作家的作品,没有取得任何作家的授权,却对用户免费开放。

长江商报

长江商报

50位作家联名讨伐“百度”

www.changjiangtimes.com

3月24日,路金波在新浪微博上发布《3.24谈判破裂六代表告百度书》,内容包括:维权联盟提出的四点停止侵权、公开道歉、赔偿损失、建立合理机的要求全部被拒绝。百度提议的方案被认为是对权利方的捆绑,因百度没有诚意,谈判破裂。

路金波的博客

3.24谈判破裂六代表告百度书

blog.sina.com.cn

两天后,韩寒在新浪博客上发布了一篇名为《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》的博文,认为百度公司和作家联盟的谈判中百度一方始终不愿意承认侵权。印刷行业利润微薄,百度文库擅自上传文学作品使许多文字工作者遭遇损失,甚至生活都失去保障。韩寒认为百度作为中国第一的互联网公司应该发挥企业精神,率先保护数字版权,使得双方共赢。但如果百度公司坚持不承认错误不妥协,那么韩寒有可能采取起诉的措施。

韩寒的博客

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

blog.sina.cn

韩寒发布博客同日,百度就文库问题发表三点回复:一、收到来自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大量删除通知后,已调集公司各部门的技术力量,加速清理,预计在3日内文学作品类别侵权文档将彻底清除。二、对百度文库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,表示抱歉。三、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,没有任何盈利。尊重版权,积极寻求合作。

网易科技

3月28日,百度 CEO 李彦宏在出席2011年深圳 IT 峰会时,针对近日引起纠纷的百度文库问题明确表示,百度非常重视此问题,并称如果管不好就关掉。但更希望能与版权方、作家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

21世纪经济报道

从3月26日起,百度开始对文档进行清理。用户已经无法上传从其他网站获取的小说文档。截至3月29日,百度文库文学类作品已由声明前280万份降至170份,但还有许多未经授权的财经、理财、励志、哲学等书籍未被删除。而与百度谈判的作家和出版社代表并未对此发表任何评论。

中国广播联盟

5月11日,朱金泰收到百度支付的2万元赔偿款,成为“百度文库门”第一个获赔的中国作家。但其作品《赶尸笔记》在删除后又一次被上传到了百度文库,上传时间为2011年5月2日。而该时间与朱金泰与百度签订和解协议仅仅相隔20天。

南方都市报

2012年7月,“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”案11日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。韩寒方面要求关闭百度文库,持续7天在百度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并索赔76万。百度方面提出应适用避风港原则,当庭演示“反盗版系统”。庭审持续4小时,双方代理人情绪激动,坚持自己的诉求,不同意调解,法庭将择日宣判。 注:“避风港”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,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被告知侵权,则有删除的义务。

人民网

2012年9月17日,“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”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侵权成立,需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万5千元,但原告要求百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、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,均被法院驳回。

央广网

但百度文库面临的侵权指控并未就此消弭。2014年3月,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公司诉称,自己依法享有文字作品《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》、《现在,发现你的优势》和《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》这3本畅销书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但百度公司未经授权许可,就通过“百度文库”网站在线向公众提供这3部作品的各种版本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。法院认定,百度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也没有建立起足够有效的著作权保护机制,对于涉案侵权行为具有应知的过错,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侵权,对于中青文公司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该案成为国内首例出版社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。

央广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