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菏泽成武县村民社会抚养费争议

2月10日,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了题为“关于成武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王某华、刘某花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一案的情况通报”的消息。该消息称,王某华和刘某花夫妇系成武县孙寺镇李庄村村民,于2017年1月5日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,成武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四十一条、《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征收该夫妇社会抚养费共计6462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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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二月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