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案
2014年7月,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同乡朋友王亚军,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,分别卖给郑州、洛阳、辉县市的买鸟人。经鉴定,16只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。闫啸天因此获刑10年6个月。
新闻报道 7
2019 七月11

大学生掏鸟案:法治建设的一个样本
大学生掏鸟案:法治建设的一个样本:2014年7月,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和同乡朋友王亚军,在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,分别卖给郑州、洛阳、辉县市的买鸟人。该案虽已终审完结,但是闫爱民等当事人家属仍然执着申诉,并对司法机关认定的“鸟的数量”等细节提出异议。
2019 七月10

2019 七月09


大学生“掏鸟窝”案终审获刑10年半,再审申诉被驳回
新京报讯(记者王巍)河南大学生闫啸天,因为非法猎捕燕隼,于2015年8月终审获刑10年6个月,其父亲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,7月8日,河南高院作出通知书,驳回其再审申请,理由是原审判决并无不当,其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。闫爱民和代理人在法院门口。受访者供图大学生非法猎捕保

河南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6个月续:再审申诉被河南高院驳回,将向最高法申诉
2014年7月,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同乡朋友王亚军,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,分别卖给郑州、洛阳、辉县市的买鸟人。经鉴定,16只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。闫啸天因此获刑10年6个月。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被称之为“大学生掏鸟案”。
2016 十月10

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家属申诉被驳 曾自首称行贿办案人
据京华时报10月10日报道,“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”一事,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近日,此案又有新进展。9月26日,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辉县法院判决、新乡中院刑事裁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处理适当,闫啸天父亲闫爱民的申诉理由不成立,不符合立案
2016 四月29

河南新乡中院驳回大学生掏鸟被判十年案申诉
法制晚报记者刚刚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4月26日驳回“闫啸天犯非法捕猎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、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”一案的再审申诉。新乡中院驳回的理由为:“原判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申诉人对该案申